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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27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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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9-2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小时候学习《论语》,老师总喜欢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这样解释——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不知道装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知道(智也)。一直以来都觉得这种解释怪怪的,后来通过自己对传统文化的学习,才发现这句话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其所蕴含的道理更为深刻,远非知道二字所能解释。
    台湾大学的曾仕强教授在讲《易经》时,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根据别人的认知程度来说话,来表现自己的认知,而不能根据自己的认识程度来要求别人达到与你一样的水平,否则就会人与人之间很难沟通。同时,还提出了“三季人”的概念,也就是“冬虫不可与夏语”的意思,按现代的话说来,就是你不可以对别人说那些已经超过别人认知水平的事或话,否则就一定无法沟通,搞不好还会让你受到意想不到的伤害。对于曾教授的理解,仔细一想,也确实很有道理,就像当年的哥白尼,虽然提出的“日心说”是正确的,但以当时人的认知水平,根本就理解不了这个理论,为了维护会的稳定,烧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我非常欣赏曾教授的理解,相信这应该是孔子当年说这句话的一个意思,但根据我对古代文化的理解,当时的人们已经有非常完善的辩证观点,并且看问题的辩证思想以及包容性和完整性已经远远超过了当今国人的思维能力。因此,用辩证的思维来看,除了“冬虫不可与夏语”外,另一层意思就是“冬虫不知夏语”,也就是说,有很多我们听不明白话,看不明白的事,也许是因为我们的认知程度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而并不是这些东西是假的,或者可以换句更为现代的话来说——事物并不会因为我们不了解而不存在。

    综合以上两层意思,可以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理解为——人要清楚的了解自己以及所面对的人的认知程度,并且根据自己以及对方的认知程度来进行合理的交流;不说超出对方认知程度之外的话,也不做超出对方认知程度之外的事,对于超出自己认知程度的话和事,都不要轻易的不相信或与对方争论,这才是真正的知,才是真正的明事理,才是真正的人生智慧。




    无论支持还是反对1127的朋友,都很适合这个“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2011-10-1 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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